自今年3月起,长宁区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工作要求,以“专班落实、专项指导、专题研究”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持续推进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截至8月22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长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于区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7家撤销单位共计15459卷、70336件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一、坚持目标导向。为确保档案按时进馆,区档案局迅速制定档案处置工作具体办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周会机制。每周定期开展“重点工作专题讨论会”,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相关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专题研究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中出现的代表性、突出性问题,以点带面,议深议透,有效提高会议效率。二是建立督办机制。各科室自觉按照工作方案,建立进度表,查缺补漏,夯实工作时效。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上报、主动认领,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按单位类别明确区档案局(馆)、各相关单位的权责,逐层落实,责任到人,按时完成撤销单位的档案进馆任务。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区档案工作协作组,借助条线管理,抓牢档案工作的“关键少数”,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打通科室壁垒,建立一体化工作模式,发现问题即时沟通。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加班加点开展档案逐卷、逐件的清点审核,全力推进工作进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面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困难,区档案局抓重点、明要求,确保档案质量。一是明确工作方案。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下发《长宁区档案局关于做好本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档案处置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撤销单位的移交进馆时间和具体要求,明确新建单位建章立制要求等。二是统一工作标准。对业务指导、档案移交进馆以及电子档案管理等环节统一标准,确保做到口径一致,避免重复劳动。比如,为加快做好撤销单位档案批量退回申请的审核工作,有效缩短工作时间,在电子档案系统中增加批量退回和批量导入功能,并制定《长宁区部门档案批量修改申请表》。三是加强全程指导。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工作难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流程、档案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实现全过程参与。对不同档案门类的实体、数据质量要求、检索工具制作等方面开展业务指导。对新建单位配备档案部门号,并调整部门档案干部的档案操作权限,确保部门电子档案工作衔接顺利。
三、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大调研”工作,对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明确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馆库使用,强化人员配置。一是做好档案馆库摸底测算。实地走访待进馆单位,了解待进馆档案情况,掌握档案门类、数量、形成时间等关键数据,编制《机构改革中待进馆档案调查表》,明确待进馆档案体量。测算档案馆库实有空间,认真排摸馆藏容量。二是优化调整馆库用房。面对库房趋于饱和的现状,在区机管局大力支持下,增加两个办公用房。为有效压缩办公用房,保障档案存放条件,将环境设施较好的两个科室用房调整为库房,扩增馆库用房,确保撤销单位档案进馆的目标,完成馆库、办公用房统筹规划调整。同时,根据库房“八防”要求,完成拟用库房的防水补漏、设备采购、加装防盗门等工作,保障档案实体安全。三是有效提高服务针对性。针对部分单位因档案干部变动产生青黄不接急需协助的问题,区档案局(馆)还根据相关部门档案工作基础、档案干部的实际情况,指派部分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深入工作基础薄弱、工作量大的部门,手把手地帮助档案干部整理、制作进馆档案,发扬忘我的工作精神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确保档案进馆质量。
(长宁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