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1891-1981),湖北崇阳人。早年就读于天津北洋大学采矿冶金系。辛亥革命后任湖北都督府一等秘书。1912年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时,参与组建国民党鄂支部,任组长。后在武昌创办《经济杂志》。1913年赴欧留学,先后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法国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巴黎和会时,曾代表旅欧同学会求见中国代表,阻止签约。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任法制局局长、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以及海牙国际仲裁所裁判官。1929年任武汉大学校长。1933年出任教育部长。抗战爆发后,历任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1945年任外交部长,曾随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赴苏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9年去台湾。任“总统府”秘书长、“总统府”资政、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1981年病逝于台北
此系王世杰为庚子赔款用途事致朱家骅、李润章函。
(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