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恩孚为召开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事致钱新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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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恩孚(1864-1944),江苏吴县人。早年就读于上海龙门书院,后执教于宝山县学堂。1904年赴日考察教育,回国后任龙门师范学堂监督,主张变法维新。武昌起义后入江苏都督府,任副民政长,旋任江苏省公署秘书长。1913年“二次革命”后弃政从教。1917年参与组织中华职业教育社,筹创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办鸿英图书馆。又任上海市议会议长。抗战期间寓居上海闭门读书。19494月病逝于上海。

此系1946819日沈恩孚为召开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事致钱新之函。

(倪红)

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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