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世英(1872-1964),安徽秋浦(今冬至)人。13岁中秀才,1899年拔贡至刑部任职。1905年任京师外城巡警厅佥事。1908年任奉天高等审判厅丞,后任厅长。1910年赴欧考察司法。1911年任山西提法使、布政使。1912年组织国民共进会,后入国民党。1913年任奉天民政长,次年任福建巡按使。1915年受封一等男。1916年任段祺瑞内阁总长、交通总长之职,后因受贿去职。1918年为安福国会议员。1921年出任安徽省长,次年为司法总长。1925年任执政国务总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曾任赈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央救灾准备金保管委员会委员长等职,从事慈善事业。1936至1938年任驻日大使。之后历任国民政府内政部禁烟委员会委员、代理赈济委员会委员长。1950年由香港去台湾。
此系许世英为其婿求职事致王宠惠鸣谢函。
(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