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书(1854-1927),祖籍江苏苏州,生于江苏宝山(今属上海市)。1873年考入上海龙门书院,1887年游历新加坡。后以优贡入仕,1893至1899年先后署广东陆丰、新宁、遂溪等县知县。在遂溪因支持民众反对法国入侵广州湾的斗争而被革职。后入张之洞幕,被任命为陆军武备学堂提调。1903年就任江南制造总局提调,又兼任中国通商银行总董事等职。1905年后致力于上海地方自治运动,历任上海城乡内外总工程局总董等职。辛亥革命中参与领导上海光复之役,出任沪军都督府民政总长,江苏民政司长。1913年遭通缉避居日本,至1916年归国。曾在上海办小学、女中、医院和长途汽车公司。1927年病逝于昆山。
此系1925年6月4日李平书关于修筑道路的批复。
(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