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对象

(一)市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

(二)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各级领导及档案工作人员;各档案馆工作人员。

(三)青少年群体。

(四)其他重点普法对象。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以及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三)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档案规章和地方政府档案规章。

(四)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重点任务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以“请进来”与“自己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学习新修改的党章,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局(馆)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在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运用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场所和载体,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档案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

(三)积极组织全市档案人员培训。

将档案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全市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法制人员专题培训、档案局馆长专题培训和市档案局馆人员培训,结合以案释法工作,提高各级档案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

(四)合力举办“上海市档案日”宣传活动。

围绕重大纪念活动,结合“上海市档案日”系列宣传,深入挖掘档案资源,通过全市联动举办珍档发布、图片展览、论坛讲座、故事演讲、嘉宾访谈、便民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的影响力,拓展档案文化的传播力。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咨询、答疑工作,使人民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切实感受档案的独特作用。

(五)努力打造“档案里的故事”档案法治宣传精品。

进一步扩大“档案里的故事”品牌效应,继续深入挖掘档案里的故事素材,创作一系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档案故事,传播优秀档案文化,努力把“档案里的故事”打造成本市档案法治宣传精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不断提升档案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六)进一步拓展档案法治宣传形式和途径。

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外滩馆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优势,丰富学生课堂内容,与有关中小学建立合作机制,以生动活泼的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宣传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文化,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档案法治素养。借助上海档案信息网、“档案春秋”微信公众号以及《档案春秋》《上海档案》杂志等平台,积极宣传档案法治工作和优秀档案文化,推动档案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东方讲坛”市档案馆举办点的影响力,将普法纳入讲坛内容,拓展法治宣传途径。

(七)加大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力度。

做好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建立重要的档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并做好出台后的主动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八)建立健全档案普法工作机制

将档案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018-05-15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2016@上海市档案局 上海市档案馆 版权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26号 上海市档案馆 电话:021-627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