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有关要求,省档案局近日印发了《四川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典型示范、梯次推动、全面开展”的原则,有序地组织开展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
《四川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的部署要求,根据《四川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的,提出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示范具体要求。方案确定遂宁市档案馆,双流县、绵竹市、宜宾县档案馆,省委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档案局机关档案室,西华大学档案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馆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示范单位。
《四川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省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及相关规范标准,指导各示范单位建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形成数字档案数据库,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为有效推动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总结方法,积累经验,确保数字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提升全省档案馆(室)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促进档案公共服务能力的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兰台客摘自四川档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