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下午,四川省档案局在成都召开学习贯彻《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座谈会,安排部署《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亚夫、周书生、张辉华,巡视员刘海锦、副巡视员朱虹,以及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省21个市(州)档案局和部分在蓉专业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亚夫主持。
丁成明就认真抓好《办法》的学习贯彻,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领会重要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国家档案馆是我国档案事业的基石,是政府重要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保存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的历史宝库,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厚重平台,是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是建设文化强省不可或缺的重要舞台,国家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办法》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省政府发布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其立法宗旨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其对国家档案馆的功能性质、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放与服务、国家档案馆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体现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利于维护公民在档案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契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在我省档案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省档案法规体系,为新时期全省国家档案馆发展增添了法制保障,对于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有效解决制约全省档案馆事业发展的矛盾和困难,推动和规范国家档案馆建设与管理,实现国家档案馆从传统型向现代化档案馆转变,增强我省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档案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和贡献率,具有重要意义。二要把握主要内容,全面正确执行。《办法》从国家档案馆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于建立和完善全省国家档案馆建设与管理机制,解决档案馆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践经验,求是创新,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办法》规定了调整范围,强化了国家档案馆功能定位,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与保护规范,强调了国家档案馆馆藏资源的收集,完善了国家档案资源的保存与保护制度,强化了国家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职能,规定了国家档案馆的监管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正确执行。三要注重统筹协调,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档案部门、国家档案馆要将学习贯彻《办法》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积极贡献。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要注重统筹推进,大力保障《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加强沟通交流,有效推进《办法》的全面实施。各级档案部门在实施《办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贯彻落实《办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配合,积极解决档案馆事业发展中的新问题,研究发展思路,作出安排部署。
绵阳、广元及省国土资源资料馆等6个市(州)和2个专业档案馆结合实际,介绍了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在发展档案馆事业进程中的创新思维、创新举措,以及《办法》颁布实施后学习贯彻《办法》的具体做法和下一步的工作举措,并对推进全省档案法治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罗亚夫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抓好《办法》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和2015年全省档案法治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兰台客摘自四川档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