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规范
 

近日,广东省档案局、广东省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制定了《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流程》。《通知》就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监管工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探索科学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六点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力求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监管职能。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的前、中、后期全程监管,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前期必须开展档案工作技术交底和编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划》工作,并纳入监管流程,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前期规划,破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前期介入难点;要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与各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明确各方职责,通力加强中间指导和监督及后期验收工作。

《通知》规定,继续提高“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金册奖”申报标准,分别在项目档案工作的同步开展、验收时间及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发挥“金册奖”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广东省档案局)

2015-07-23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2016@上海市档案局 上海市档案馆 版权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26号 上海市档案馆 电话:021-627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