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代:上海众生相(八)
 

 

1940年代的上海,称得上是一个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社会。他们中有各式人等,且充斥在各行各业。《上海众生相》一书就披露了有个人以“律师”名义到处招摇撞骗,并且还大言不惭地自诩为是“不出庭律师”。文章写道,此人叫孙杰,号卓人,杭州人,时年44岁。抗战前在家乡挂牌当律师,抗战后举家逃难。先到萧山呆了一阵,虽挂牌也无人找上门,遂又转往绍兴,但同样门庭冷落。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孙律师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说到上海可以赚钱。于是就在19405月来到了上海。“他来沪以后,凭着法学院的一张毕业证书,加入了上海律师公会。一面在报上每天刊起:‘不出庭律师孙杰卓人’的大幅广告。”自吹自擂,为自己造势。

当时上海律师公会准入门坎虽然不高,但毕竟尚有公约,其中有一条即“会员不得自登宣传式之文字或图画广告”。现在念孙系初犯,仅给了他一个“警告”。

但孙却我行我素,依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上海律师公会居然也有耐心几次三番向他发出“警告”通知,直到最后终于把孙告上法院。

一见事情惊动了法院,并很有可能交给“律师惩戒委员会”执行处理,孙这才慌了神,于是赶紧托人向律师公会求情。后者对孙也真够“仁至义尽”的,表示“只要他能够悔悟前非,也就不给他过分难堪”。孙也不再刊登广告。

但安分没多久,孙又开始蠢蠢欲动。这次他刊登了一个“非诉讼运动”的广告,且“滥收公费(即办案费)”。律师公会见到后,又向他发出警告:“……不停止刊登这种广告,立刻惩戒执行……”见此,孙又收敛。反正此后他每于风平浪静后又伺机而起,如是折腾了数次。其中动静较大的是利用所租民居兼作事务所,违规收费替人证婚并举办婚庆礼仪。因为当时他是以“俭婚仪式”的名义作宣传,所以最初也蒙骗了不少人。尝到甜头的孙遂又得陇望蜀,居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代招银行练习生”,进行招摇撞骗。终于弄得身败名裂。

像孙这般行径,在当时被指责为“摆噱头”。而是不是会“摆噱头”,竟成为那时“要想在上海立脚”的一个门径。《上海众生相》一书在讲述了孙的本事后,紧接着又讲述了一个名叫许晚成的人的本事。文章称许为松江人,时年35岁,以前曾经在上海女子中学当过教员,现在则是“龙文书店和‘许氏工商调查所’的老板,曾经编过不少[东西]抄袭的工商调查书籍,和《上海人名录》等等,不下数十种”。不客气地说,许就是个剽窃者。尤其不堪的是,每出版这类所谓新书,许必登广告,然后在自己名字前面添加“调查学家”和“论理学家”作标签,以“摆噱头”。为“摆噱头”做出的事多属名不符实。这不,许后来因利用支票消费,且因存款不足无法兑现,被银行告上法院,结果许败诉。许因此迁怒法院,写了篇《中国司法界的黑暗》,“不管三七廿一的把法院和推事赵某一顿臭骂”,予以攻击。“法院方面认为这是公然侮辱”,于是一纸传票将他送进看守所,继尔便历牢狱之灾,让他在牢房里呆了整整一个夏天。偏偏在此期间,他妻子急火攻心,患上大病,不及等到他出狱,便离开了人世。但许确实不乏个性,出狱后他终于不用再剽窃他人,而是源源本本将此事编了本书,他在书中写道:“许晚成是一位有胆量的青年作家,他如今被禁在监中,然而仍旧有胆量。在我们看来,他不但不曾倒霉而且是一种光荣,司法界究竟有无黑幕,要司法界中人自己凭着良心来证明,把一个书生关在监牢中,便算了事,恐怕难服人心吧!”

看到这段文字,尤其是对于许质问“司法界究竟有无黑幕”,确实会以为他有担当。然而联系到他的为人处世,所作所为,却又着实令人不敢恭维。就在记者的这篇文字最后,又交代了一起他“摆噱头”骗人之举,就是他的书店职工“除了一个女性的以外是谁都没有一连工作八天以上的”,“原来他的职员都是规定他们作为试用的,等到试用期满,就藉口将他们辞退,这样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的,岂不是不化(花)薪金而雇用职员吗?至于那个女的呢,还不是为了她是女的”。一切尽在不言中。

(陆其国)

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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