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双休日法庭
 

2003517,浦东新区法院推出的双休日法庭第一次开庭,这在上海市法院系统内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为了把方便留给老百姓,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推出了双休日法庭。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确实无法在平常时间到庭的,可向承办法官请求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承办法官征求对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意见,则可将开庭时间放在双休日。

按惯例,法院的庭审都是在工作日中进行的。这就给一些因各种原因而无法脱身的当事人带来不便,因部分当事人不能到庭而造成庭审效率不高的事时有发生。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浦东新区法院遂针对部分民事案件及自然人之间经济纠纷案件,尝试推行周末晚间法庭双休日法庭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双方当事人都是自然人、且均未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简易程序案件(不涉及分家析产)。承办法官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可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周末晚间或双休日进行

浦东新区法院周末晚间法庭双休日法庭2003315日起试行。周末晚间开庭时间为周五18—20时,双休日开庭时间为周六、周日的9—16时。

(蒋遵和)

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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